| 推廣優惠之一般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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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所有獎賞(包括禮品及現金)之價值只供參考。 |
| 2. |
所有禮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所有禮品均不能兌換現金。 |
| 3. |
各項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
| 4. |
背頁之理財戶口迎新獎賞並不適用於美國人士,存款利息除外。 |
| 5. |
如有任何爭議,概以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之決定為最終裁決。 |
| 6. |
所有有關禮品之質素或服務,本行概不負責。有關公司將負上所有產品及服務之法律責任。 |
| 7. |
本行保留隨時以任何形式對以下條款及細則作出改動之權利而事前毋須作出任何通知或負上任何責任。如對本推廣活動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 |
| 8. |
本行並不代表禮品供應商,亦不對禮品的品質作擔保。本行並不負責或保證所換領之禮品或提供機構之服務質素,亦不會對禮品之性能及品質、優惠機構在提供產品或服務時之疏忽或失誤,所構成之遺失或損毀負責。任何退貨或及換貨事宜,本行恕不負責。有關由禮品之品質及運送禮品所造成之損毀而衍生之退貨或換貨安排,應直接聯絡有關供應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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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itibanking理財」戶口開戶即時獎賞之條款及細則: |
| 9. |
開立「Citibanking理財」戶口並同時登記電郵地址及銀行電子月結單服務可享HK$150現金券("即時獎賞")。客戶如於開戶後3個月內取消銀行電子月結單服務,花旗銀行會保留權利要求客戶歸還相對的即時獎賞之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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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itibanking理財」戶口迎新獎賞之條款及細則: |
| 10. |
推廣期由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
| 11. |
客戶必須於推廣期內開立「Citibanking理財」戶口並成為主要賬戶持有人(「合資格戶口持有人」)。若賬戶為聯名戶口,只有主要賬戶持有人可獲贈禮品一份。優惠只適用於過去12個月
內為非花旗銀行銀行戶口客戶。 |
| 12. |
如欲享以下迎新優惠每位合資格戶口持有人須:
a) 於開戶時同時登記銀行賬戶電子月結單服務;及
b) 於開戶後一個月內成功首次登入網上理財;及
c) 於開立新戶口首月內根據以下指定金額存入新資金;及
d) 維持新資金達3個月(「合資格客戶」) ;及
e) 簽署3個月之維持款項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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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資金金額 |
信用卡免找數簽賬額 |
HK$200,000或以上(或等值) |
HK$450信用卡免找數簽賬額 |
HK$500,000或以上(或等值) |
HK$600信用卡免找數簽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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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迎新獎賞將由符合領取迎新獎賞之條件日期起8個星期內回贈予合資格客戶。 |
| 14. |
信用卡免找數簽賬額將以Citibank信用卡免找數簽賬額之形式回贈予客戶所提供之Citibank信用卡號碼。並未持有Citibank信用卡之客戶須申請Citibank信用卡並獲得批核。倘於推廣期內
客戶信用卡無效或申請被拒絕,本行則以同等價值之現金回贈代替上述之獎賞而不另行通知。現金回贈將存入於客戶之花旗銀行主要賬戶。 |
| 15. |
客戶之有關賬戶必須在推廣期內有效及保持良好賬戶記錄,方可獲贈迎新獎賞。本行有權因應客戶之賬戶狀況之改變,保留取消獎賞之權利而毋須預先另行通知。 |
| 16. |
「新資金」不包括任何已存於本行之款項調動。 |
| 17. |
轉存之基金、債券及股票總額可計算為新資金。只有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銀行、Citigroup Inc.所代理之基金方會被接納。完成整個轉存過程需2至3個月。 |
| 18. |
每位客戶於推廣期內只可獲贈迎新獎賞一次。 |
| 19. |
如於開戶後3個月內取消戶口或於開戶後3個月內每日平均總結餘未達上述之要求,本行會保留權利要求客戶歸還相對的迎新禮品之金額。 |
| 20. |
客戶只須保持過去1個月內每日平均總結餘為HK$10,000或以上等值便可獲豁免HK$100或等值之服務月費(香港國際個人銀行服務客戶:HK$400等值)。個別服務仍須收取服務費。 |
| 21. |
「每日平均總結餘」之計算包括閣下之個人及聯名戶口在過去一個月內的每日存款、投資及指定保險產品之累積保費總結餘*,除以該月份之日數所得之平均數額。指定保險產品指包含
儲蓄或投資相連壽險之保險產品。若閣下只持有聯名戶口,「每日平均總結餘」則以閣下在相同名字下之聯名戶口計算。 |
| 22. |
如於開戶後6個月內取消戶口,會被收取HK$500或等值戶口取消手續費。 |
| 23. |
香港國際個人銀行服務客戶可選其他等值之禮品,詳情請與本行職員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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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itibanking理財」客戶推薦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
| 24. |
推廣期由2012年2月6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25. |
推薦人必須於推薦新客戶時已持有本行戶口。 |
| 26. |
現有客戶不能推薦自己成為本推廣計劃的新客戶。 |
| 27. |
推薦人必須於受薦人(新客戶)成功開立戶口,並獲本行確認符合此推廣計劃內之條件後,方可獲贈推薦人之獎賞。如推薦人的戶口為聯名戶口,只有一份獎賞會贈予推薦人。 |
| 28. |
受薦人(新客戶)須於過去12個月內為非花旗銀行銀行戶口客戶。 |
| 29. |
推薦人於推廣期內每成功推薦一位新客戶成為「Citibanking理財」客戶,而新客戶須符合上述第11項之要求方可獲HK$100信用卡免找數簽賬額。推薦不設上限。 |
| 30. |
被推薦客戶如於開戶後3個月內取消戶口或於開戶後3個月內每日平均總結餘未達上述之要求,本行會保留權利要求客戶歸還相對的推薦獎賞之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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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儲蓄成份的保險保費總結餘為已繳總保費扣除未償付的保單貸款。投資相連壽險保險保費總結餘為已繳總保費扣除已賣出之基金總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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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聲明: 重要聲明:閣下應自行尋求有關稅務之專業意見,包括但不限於進行海外投資時可能涉及之遺產稅及紅利預扣稅等稅務責任。本宣傳文件所載資料只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任何買賣證券的邀約
或建議。投資並非銀行存款,並不構成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銀行、Citigroup Inc.或其附屬機構或聯營公司、任何當地政府或保險機構的責任、保證或承保。投資帶有風險,亦可能
導致本金的損失。證券價格可升亦可跌。此證券投資服務不適用於美國人士,亦可能只限在某些司法管轄區提供。任何人士於作出投資前,應尋求獨立諮詢,考慮有關投資是否適合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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